吉林丁凤礼律师事务所
邹莹律师,201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事律师工作时间内,跟随丁凤礼律师学习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擅长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纠纷案件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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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有“第三者”这种复杂情况时,我们得保持理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给“第三者”送财产,那原来的配偶是有权利要回来的,因为这损害了他的财产权益。要是“第三者”的行为引发了离婚,没过错的那一方是可以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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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诉讼中,签署的补充赠与协议,只要没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不过呢,有些情况会让合同失效哦。比如说当事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不太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有虚假意思表示,就是明明不是真心想这么做却签了协议;内容违法或者违反地方强制性规定也不行,这是不被允许的;另外,要是双方用不正当手段损害了第三方的权益,那协议也会失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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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在不同案情下优势不同哦。要是女方能拿出证据证明男方有重大过失,像重婚啦、不正当关系啦、家暴之类的,那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就更占优势啦。协议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好好跟对方协商,争取更多自己的权益。要是诉讼离婚,女方就得好好收集相关证据啦。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得先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就由法院裁决,裁决的时候会优先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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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参与和他人的互动活动,一般情况下不算违法,不过可能会遭到道德方面的谴责。要是发展成了重婚罪,那就是违法的行为了。重婚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别人结成合法夫妻,或者明明知道对方已经结婚了还和对方结婚。要是已经离婚了或者配偶已经去世了,那就不能算是有配偶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