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在劳动者处于孕期且尚未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应解雇他们。对于怀孕期内的女性职工,我国法律提供了特别的保护措施。即便该阶段没有纸质形式的契约覆盖,只要实际劳动关系依然存续,那么相关劳动者的应有权利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因此,若单位在这个特殊时期选择辞退妊娠妇女,无疑将构成违法之举。
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雇主未经协商就单方面停薪留职,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是保障孕妇这类弱势群体权益的,严禁雇主擅自侵害。受到影响的员工有权维护自身利益,要求恢复薪资并继续劳动合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遭裁员或解职,孕妇可视为企业违法,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可获额外两个月薪资赔偿。若孕期员工无过失,应享特殊保护,不受辞退影响,并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孕期导致的就业关系调整或终止,按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六个月按此计算,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遭裁员或解职,孕妇可视为企业违法,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可获额外两个月薪资赔偿。若孕期员工无过失,应享特殊保护,不受辞退影响,并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孕期导致的就业关系调整或终止,按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六个月按此计算,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