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
张强律师:现安徽百师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代理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拼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在法定意义上的“破产重整”期内,所有债权人均有权继续实施对债务人欠款的追索行为。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重整期间”从人民法院正式作出裁决宣布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直至重整程序最终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经营业务均将交由专门的管理人进行全面监管与管理,除非债务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方可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涉及破产重组所引发的债务处置纠纷案件中,各个债权人应当依照其所持有的债权类别,积极参与并出席相关的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展开深入讨论,并对该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这一规定明确了债权人在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他们需通过债权人会议对债务重组方案进行审慎审议与投票表决。
企业破产重组中,法院要发挥核心监督作用,保证流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法院会详细审查重组申请,监管破产管理人对财产的处理,协调各方利益,核准重组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务人在获得法院批准后,可以在监督下管理自己的财产和业务,管理人则移交相应职权。这个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平衡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债转股就是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破产重组中常见。流程包括: 1.先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确定企业价值和债务。 2.制定债转股方案,明确转股比例、价格和条件。 3.债权人决定是否参与,愿意就签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整个过程都要公平公正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流程如下: 1.评估债务:先核算清楚债务的具体情况,明确负债的规模和性质。 2.制定方案:根据债务情况,制定合理的债转股方案,确定转股的比例和价格。 3.会议表决: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表决,只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才能继续推进。 4.办理手续:完成债转股后,还要办理法律手续和工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