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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否执行强制拆迁

时间:2024.05.21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045人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有权执行强制拆迁
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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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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