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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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者的户籍是可以转到新分配房屋所在的地方的。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要是公民想要迁移户口,就得向原来的户口登记部门去申请迁移证,接着把原来的户籍给注销掉。之后呢,再向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去申报迁入的事宜,并且要把迁移证交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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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证书没颁发之前,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能对拆迁房屋进行分配的。这是因为夫妻双方还没有完全拿到房屋的所有权,没办法进行分割操作。所以呢,最好是等获得了财产之后再去分割。分割的时候,属于个人的独立财产就不用分割啦,而共有财产呢,先试着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要保护好子女、女性以及没有过错一方的利益,提倡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这样既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并且要遵循公平原则和竞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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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房户的安置政策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政策法规自行决定。一般来说,他们可以申请安置住房或者领取补贴,不过不能获得有形财产补偿。像空挂户、企业破产清算以及毕业生没有固定居所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农村无房户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些特定的群体在农村可能面临无房的状况,而当地会按照相关政策来对他们进行安置或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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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事务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它要管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的事儿,得全面综合地监管和管理。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呢,就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负责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