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姜诚律师,现任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等,能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468人阅读
当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较多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遗产分配问题。首先,应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包括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等。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对遗产进行分割和分配。如果遗产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条,遗产归国家所有或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1657人阅读
当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需要承担清偿责任,但这个责任是有限的,即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们则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1999人阅读
当债务人死亡且下落不明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其财产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果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规定的人,或者上述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代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
1483人阅读
当债务人恶意逃债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作为原告,需要证明自己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明确指出债务人为被告,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果债权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