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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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时,工商部门应开具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三类可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违法、患有精神疾病期间违法、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更正。虽然可豁免行政处罚,但行为仍被定性为违法,当事人可质疑并提起复议或诉讼。因此,不予行政处罚也需制作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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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者,若未满十四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政府会要求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对于十二岁及以上、实施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的,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可追究刑责。十四至十六岁犯罪者,若犯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抢劫等,需承担刑事责任。十六岁及以上犯罪者,无论罪行如何,均须承担刑事责任并接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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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不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特定情况,如年龄、案件性质等,不涉及实际处罚。而免于刑事处罚则是法院认定有罪但免予刑罚,意味着构成犯罪但因某些原因不受罚。法官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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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管制”是最轻微的刑事惩罚之一,执行期从三个月到两年不等。法院可根据犯罪性质和情节,限制或禁止罪犯在管制期间进行某些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接触特定人员。对于违规者,当地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