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实际收到的损失是多少,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就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
处理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应首先确认其是否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双方可自行约定。若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损失,被违约方可要求提高;若过高,超过实际损失,被违约方可请求降低。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每日收取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法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合同违约金每日标准,法律上是没有详细要求的,因此,物业合同违约金标准每日千分之三,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是可以约定的。
每日千分之三的物业费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造成的损失是否超过违约金的30%,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按照违约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计算的,不可以过高超过法律规定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