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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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 388 条规定,保证合同跟主债权债务合同是连着的。主合同要是没效了,保证合同也跟着无效啦,不过要是有特别规定就另说。要是合同无效了,债务人、保证人和债权人要是有过错,那就得各自承担民事责任。要是因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那犯错的一方就得把财产还回去,还要赔偿损失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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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间,但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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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同样,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这意味着,无论借钱多少,机关法人、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未经批准或不符合上述例外情况时,均不得担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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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来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能就实现抵押权的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在折价或变卖抵押财产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因此,对于老赖借钱不还的情况,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上述方式处理抵押房子,以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