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咨询该律师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一)侵权对象需为我国且处于有效保护期限中的专利权利。首要地,考虑到专利权地域性的法律约束,可知有效的专利通常仅限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相关权利。次要地,我们必须关注到专利权的时效属性,在此基础上,唯有在规定的保护期内并没有因为欠缴费用、遭到无效宣告或者执行放弃等情形导致失效的专利权方能称之为有效专利。
在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被侵权时,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关键因素:首先,比较被诉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的外观相似度,看是否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其次,确定侵权产品是否在专利保护范围内。最后,考察侵权方的动机和意图。如果两者外观非常相似,那么侵权行为很可能成立。
对发明专利侵权的认定过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并非取决于对方手中是否握有产品,而是对方是否已经为他们的产品提交了专利申请并成功地取得了专利权。倘若对方已经享有专利权,那么即便你的产品并非直接针对他的专利或是产品进行设计和制造,只要你的产品仍处于他的专利保护范畴之内,便可能会被判定为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中国以及全球众多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专利制度中,普遍采用的是“先申请制”原则。
第一,必须要有被侵犯的有效专利权的存在。第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第三,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第四,行为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一般是指在专利法上另有规定的情形,这是指专利法对专利权行使规定的一种限制。
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主要依据: 1.是否侵犯已批准且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权; 2.是否利用他方专利进行商业活动; 3.侵权者主观故意或过失; 4.侵权行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