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业部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文化馆法律顾问,曾就职于两家世界500强总部法务部。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带领团队办理了大量案件,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了解各类企业法律需求,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且针对法律顾问发表多篇论文,获得浙江省律协及浙江省法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可调动百名律师团队的律所资源(杭州下城区最大律所),团队律师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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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碰到法院裁决得执行起来很困难,要是被执行那方的钱不够,那可就麻烦啦。法院一般会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像去查啊、把银行存款给冻起来或者直接划走,还有把那些不动产的产权给查封、扣押住然后卖掉。被执行的人呢,搞不好就会被弄到失信名单里去,这对个人信誉影响可大了,像不能随便高消费啦,贷款也难啦,连坐个飞机、火车都受限制。法院还可能把人给拘留了,给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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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收了费却不执行,那可就大错特错啦,这明显违反了法律程序和他们的职责呢。遇到这种情况,你完全有权利向法院去申诉以及申请监督,让法院给你个合理的解释和解决办法。法院本来就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履行强制执行的职责,要是没做到,那他们可能就得接受内部的纪律处分,还得进行整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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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呀,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的承担责任和义务遵循“谁申请,谁付费”这一原则呢。一般都是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那一方先把费用给掏了。不过呢,在某些具体的法律关系里,如果双方提前约定好了费用的承担方式,那就按照约定来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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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哦。从法律文书规定要履行的期间最后一天开始算啦。要是法律文书规定分阶段履行,那就从每次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天来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期间呢,就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申请执行的时效中止和中断呀,就按照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来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