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190人阅读
离婚后遇到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割问题,首先得看离婚协议里有没有明确说这房子归谁。要是协议里写清楚了,就按照协议来分。要是协议没写明白或者写得不清楚,那就得综合考虑房子到底是谁的、房子是在什么背景下建的以及双方在这房子上都做了什么贡献。要是原来这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但一直没分割,那征收补偿款就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来合理分配。
1079人阅读
夫妻婚后财产协议即便没公证也能生效哦。只要是夫妻双方心甘情愿签的,协议内容没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没违背公序良俗,双方都是真心实意的想法,那这协议就有法律效益啦。不过呢,公证过的协议在当作证据的时候,可能会更有力度呢。
1077人阅读
离婚时要是男方把工资偷偷转走啦,这就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啦。你得赶紧收集男方转移工资的证据呀,像银行的流水单啦、转账的记录啦之类的。到法院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呢,对转移财产的那一方,就会让他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你也可以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防止男方再把财产偷偷转走啦。
1542人阅读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般不算共同财产,不过有特殊情况哦。要是婚前一方出全款买的房子,还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一般就认定是个人财产啦。但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了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它对应的增值部分,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