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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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标准有明确规定。个人非法吸存达20万以上、涉及人数超30户、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可定罪;单位非法吸存达100万以上、涉及人数超150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上,即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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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洗黑钱无金额下限规定,实施即构成犯罪。洗钱罪是明知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像协助将犯罪所得转变为现金等就可能构成此罪。一旦判定为洗钱罪,将受刑事处罚,包括罚金、没收所得及收益,还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则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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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对毒品、黑社会等七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只要有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化等五种行为之一就构成洗钱罪。立案没有明确数额要求,存在这些行为不论数额大小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数额大小会影响量刑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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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洗钱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且无明确金额下限。洗钱罪是严重经济犯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构成洗钱罪的情形,如为多种犯罪所得掩饰来源和性质的相关行为等。司法实践中,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金额大小会影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