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无锡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性质分为三类;一般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房;还有就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再者就是还有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对于这些不同的房子所产生的性质就会不一样。
很多拆迁的事情在我们现在的身边发生,对于拆迁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给我们安置房的。动迁拆迁安置房一般都是有两种种类,1、因为政府部门工程牵动居民建造的商品房或者配购的商品房,而是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动迁给我们安置中低价位商品房。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