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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5.02.03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143人
律师解析:
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都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的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律地位不专同。
分公司、代表处、办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
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三、公司登记名称不同。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分公司、总公司名称+代表处、总公司名称+办事处;
子公司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
四、业务范围不同。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
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
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
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
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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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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