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在工厂迁移时,要是新地点导致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有很大困难,员工可以拒绝搬迁,不用主动离职。双方应该好好沟通,调整劳动合同。要是协商没结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要是搬迁影响小,员工无理拒绝搬迁,公司可以按规定处理。
工厂乔迁员工不愿去,有权争取赔偿。如协商未果,单位可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约,适用于患病、不能胜任原工作或合同客观条件巨变等情形。解决策略包括双向沟通和协商,员工也可选择终止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若员工无法随行,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按员工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工厂迁移可能涉及员工补偿问题。本市内搬迁,如提供便利交通,员工离职一般不获补偿;远郊或跨城市迁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执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龄计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基数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封顶,累计不超过十二年。补偿标准考虑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厂迁移导致员工不愿随迁,公司无法定赔偿责任。参照法规,离职员工补偿金额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得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视同一年。超过六个月者按整年算,不足半年则按比例。若月薪超三倍平均工资,补偿标准上调至三倍且不超过十二年。补偿金额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具体情况须遵守当地政府和法律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