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十年前违法构筑物在现行法律下,拆迁时不享有补偿权益。非法或违规修建的建筑物,拆迁时不提供经济赔偿,强行拆除也无需赔偿。政府应依法加强建设活动监督,对违规建设行为严肃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多年前违建拆迁补偿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章的建筑物进行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时依法不给予补偿。如果是多年前违建拆迁补偿吗,本文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如下所述。
只要拆除程序不违法就没有赔偿,《城乡规划法》第68条对以前的违章建筑拆除有赔偿吗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违法行为人收到通知以后没有自行拆除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08年前的房屋不算违建,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首先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建筑是在2008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