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我国离婚后,协议离婚时民政局会收回结婚证并发放离婚证件;诉讼离婚则由法院在结婚证上盖章注销。结婚证是法律效力的证明,分正本和副本,遗失可申请补办。民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统一印制并盖章。
离婚后,结婚证书原则上应由民政部门收回并注销印章,以示婚姻关系终止。协议离婚者民政局有权收回结婚证使其失效;诉讼离婚者,法院通常回收结婚证并登记注销,除非特殊情况。无论哪种方式,经处理的结婚证书将无法再使用。
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结婚证原件一般会被回收。但经双方自愿且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后,可领取离婚证明。司法离婚则无需回收结婚证,持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可生效。
在相关程序中,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均有可能被收回。办理离婚手续时,需出示结婚证书以确认婚姻关系,随后该证书将被回收销毁。再婚时,需提交离婚证书以证明单身状态,该证书同样会被回收销毁。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盖上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