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操作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程序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算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当事人应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其次,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就此确定是否予以受理,并给予明确回复;接下来,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的三十天内,认真对待复核内容,并做出最终的复核结论;最后,在得出复核结论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召集所有涉及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当面宣布复核结论。若当事人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则应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如邮寄或公告等方式,将复核结论正式送达给相关当事人。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所应遵循的具体程序指引关于交通行政复议的程序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首先,申请人需在意识到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六十日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其次,负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相关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最后,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通常以书面审查为主,但如果申请人提出相应请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行政复议机构也会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调查审查工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行政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在诉讼中作为认定损害赔偿的一个依据,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我国《行政复议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遭遇侵犯法定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后,享有60个自然日内的行政复议权利。然而,如果相关法律规定有更长的申请期限,必须遵照这些特殊规定。复议申请应在知晓行政行为发生后及时提出,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