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这个法律中说到,证明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有当事人口头说的话、书面文件、实物、录像带、录音什么的、电脑里的信息、别人的话、专家给出的专业建议、还有现场考察记录等等。假如你自己写了个借条来做为证据,那其实就等于是在做自己的陈述。但是,不管是啥证据,都得要核对清楚才行。这样法官才能认准这些事情是真的发生过的。
你如果真的有困难,找人借了钱,然后对方给你开个欠条,那这个欠条其实也是一种书证。这条法律说了,如果你想要用这个欠条当证据,你得先验证它是真正属实的,不能随便乱拿来当下手。然后,如果这个欠条足够真实,真的能证明当时借钱的事,这样的话,到时候打官司,我们就可以拿这个欠条做主要的证据。可是,光看这个欠条,有时候还是不够的,因为它可能不能完全说明整个借钱的过程。
按照咱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只要是借钱,就得要有个书面合同嘛,除非咱们俩私人之间有什么特别的协议。也就是说,如果你跟我借钱没说要白纸黑字地写下来,那你就得乖乖按这个规矩来。不过,这条规定里可没说非得找律师帮我们写这个合同。实际上,签不签合同还有用不用律师,就看咱俩怎么想、具体情况怎么样了。
咱就是说,如果你借朋友的钱打了个欠条,结果到日子他没给你还,那你就得去法院告他了。这个法条说了,你告他的时间是有期限的,只有两年,是从那个法律文书规定要还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如果你的欠条上面写着什么时候还钱的话,那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算;要是欠条上没写啥时候还钱,那就从欠条生效那天开始算。
要想告别人,可得先满足几个条件。首先要有个明确的诉求和事实、理由,这可是最基本的要求。比如在被人欠钱又要不回来的情况下,就算没有借条也没问题,只要你能找到别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确实发生过,比如说转账记录、见证人的话、录音录像什么的,再加上对方就是不肯还钱的事实,那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了。所以就算没有借条,只要你能满足上面说的那些条件,法院还是会接受你的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