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拾物者非故意灭失、毁损拾得物,不用
赔偿。拾物者对拾得物灭失、毁损的
免责事由,仅限于“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拾物者没有
主观故意把拾得物灭失、毁损,就不用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拾得人将
遗失物丢失是否属于灭失,还需要看其主观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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