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这个事儿得从咱们最高人民法院那个啥规定开始说起。就是他们在2015年出的那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十四条说了嘛,如果有个原告拿出来一张欠条之类的,说那是他借钱的凭据,然后去法院告另一方借他钱不还的话,被告如果觉得这事儿跟借贷没半毛钱关系,就可以提出来反驳。而且被告还可以拿出一些证据来说明这个事儿其实是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说是因为租赁合同闹起来的。
这个问题其实要看具体情况。假设那个借钱的人就是想把你的钱给赖掉了,他虚张声势地编造各种借口或者刻意隐瞒事情真相,想方设法地带走你给他的那笔钱,而且数目还不小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但是,如果那个人只是因为手头紧,暂时还不起欠款而已,根本没有用任何欺骗手法,那么他的行为大概率很难被判定为合同诈骗罪。
咱老百姓自己借钱签的那个合约,一般来说都是没问题的,不会违反什么法律法规或打破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所以说,依照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咱们自己的民间借贷其实都算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噢,如果出现啥特殊情况的话,比如这个借款合同里的利息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或者是有人故意跟你串通起来,损害到别人的利益,那这种民间借款合同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涉及到借款未归还方面的争端往往被划分为合同纠纷范畴之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当财产权益遭受侵犯之时,相关权利人可选择采用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在借贷关系中,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即出借方)的债权便会受到损害,此时他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上述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借款未偿还构成了合同纠纷事件。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如出现当事人一方未能及时支付相关金钱债务的情况时,另一方有权提出强制性的付款请求。当借款者未能依照先前同意的方式按时返还借款的话,出借人便可援引此条款向借款者索要借款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等其他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