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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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同样,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为保证人。这意味着,无论借钱多少,机关法人、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未经批准或不符合上述例外情况时,均不得担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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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来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能就实现抵押权的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在折价或变卖抵押财产时,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因此,对于老赖借钱不还的情况,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上述方式处理抵押房子,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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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想要为朋友的债务提供担保,他们需要与债权人(通常是债务人的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在这个合同中,保证人承诺在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了合同中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将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然而,仅仅因为是朋友关系,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为朋友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保证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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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如果借条上的担保人与借款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担保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种担保行为是无效的。例如,如果担保人和借款人明知借款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仍然提供担保,那么这种担保行为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