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好,我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了啥事儿吧。这条法规告诉你,那种叫做机关法人的东西,就是政府部门那类的,不能给你做保证人。当然,这是有特殊情况,就比如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贷的话,那还是可以的。还有,那些为了公益事业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给你做保证人的。
如果那个给你做担保的人没签字,你得赶快告诉债权人,让他把那个要转移的债务先收回来再说,这样他才能重新找人担保。不然的话,你作为担保人就要负责到底。再来说说另一种情况,就是你是债权人,而你的朋友是债务人,这时候你得记住一点,你得签字确认才算数。那么这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你就不管用。
跟大家聊聊关于帮朋友担保借款这件事吧。首先得搞明白的就是你的担保合同里写的保证方式是哪种。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说了,保证方式有两种一般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假设合同里没说清楚保证方式的话,那就按一般的保证来算。
如果你借钱给了好朋友但是忘了写借条,那么就要注意了。这个时候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也就是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且知道谁应该负责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只有三年时间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过了这三年,那就有点麻烦了,因为法院可能不会再帮你了,除非你的权益受损已经过去了二十年,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法院才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诉讼时效。
要是咱们的那个担保人也就是第三方,他没亲笔签名说可以的话,那我们要是让欠债的那个人,把本该还的债务,不管是全款还是部分剩下的债务给转走了的话,这个担保人就不能继续帮着他了。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咱们在向朋友借钱的时候,你就是那个担保人,但是当时又没有亲口告诉过咱们这个担保人的话,那么你就得注意,你其实是不会成为有效地担保人的。所以,如果你想做这个担保人,就得找咱们的担保人亲自来签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