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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是实缴制吗

时间:2024.02.27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是。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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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公司要对分公司负责什么

    余婷婷律师

    余婷婷律师

    作为总公司,要从资金、技术、人力等多方面支持分公司正常运作。要监督管理分公司业务活动,确保合法合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面临债务问题时,总公司有责任承担,因为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负责。

    浏览量:1065 2024-10-27
  • 分公司实施的民事行为,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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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当分公司采取实际行动时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需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身份,无法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故而该责任将被归咎于总公司。然而,如果总公司成功地证明出分公司在做出某项特定行为之时,其权限已经超越了原先的授权范围,并且相关方也明确知晓这一事实,那么总公司便有可能在此类情况中免除自身的责任。

    浏览量:1137 2024-10-27
  • 分公司能起诉总公司吗

    余婷婷律师

    余婷婷律师

    在实践中,我们普遍认为分公司原则上无法对其母公司即总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这是由于分公司是总公司一系列分支结构中的一环,它并不具备独立于总公司的法人身份,因此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与义务均应由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总公司来承担。然而,当总公司的行为对分公司的权益造成了严重侵犯,并且双方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约束或特定的法律关系时,分公司或许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浏览量:1079 2024-10-26
  • 隐名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规定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129 2022-06-15
  •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940 2022-06-15
  •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彭彦林律师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播放量:340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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