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精选解答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有期限吗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有期限吗

时间:2024.06.20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 阅读:1280人
律师解析: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是建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责任。偷工减料是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以自身经济利益为出发点,采取的降低工程质量......

工地上的资料员的主要工作有:一、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二、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三、负责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五......

替签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除非是被授权签字,则其可以免于承担。例如:如果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事故四不放过指的是什么?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浏览量:1465 2024-10-01
  • 非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指的是什么

    郭锐律师

    郭锐律师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浏览量:1135 2024-05-12
  • 施工出现事故怎么赔偿

    孟艳律师团队

    孟艳律师团队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浏览量:1158 2024-06-23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郑晓龙律师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3、组织事故抢救。

    播放量:1331 2022-06-07
  • 工程施工扰民纠纷怎样解决

    郑晓龙律师

    一、已经发生纠纷了的,施工方一方面应当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二、施工方应当采用先进的设备,尽量减少噪音、扬尘等对居民的影响,并与业主协商,相互谅解;三、施工方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发生纠纷应当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进行调解。

    播放量:1404 2022-06-07
  • 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可以采取措施吗

    陈麒兆律师

    可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播放量:849 2022-06-07
栾瑞轩律师

辽宁权秉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咨询该律师
  • 工地出了事故安全员的责任大吗?

    15810人阅读

    工地出了事故安全员一般承担次要的责任。但是如果工地的事故主要是由安全员造成的,那么就有安全员承担主要的责任,在严重的情况下,安全员还需要对工地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会构成犯罪。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290人阅读

    1、客体上,侵犯的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主体上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 一般安全事故安全员要坐牢吗?

    17721人阅读

    一般安全事故安全员是不要坐牢的,因为一般的安全事故的安全员是不担保的管理人员,也不是主要的负责人,所以一般安全员是不会坐牢的,安全生产事故判刑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还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2024年交通安全事故怎么处理?

    4179人阅读

    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报案。报警协助交警查勘定损,协助查勘定损以便赔款审核。保险公司会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和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然后将会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