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贪污三万元以上达到
立案标准,应当认定为贪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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