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虽然言语间接威吓没有造成实际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不一定会构成刑事犯罪,但要是威胁到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生产,而且这种威胁出现的频率高、影响还很恶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法律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言论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手段、针对的对象以及造成的后果等等。特别是那些对受害者造成持续精神压迫和恐惧的行为,更容易引发法律的制裁。
发送信息构成的恐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发送带有威胁和恐吓内容的短信所受到的处罚,将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情节轻微,那么这仅仅是普通的违法行为;然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定罪。
若只是单纯威胁恐吓,可能不算故意伤害罪,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相关罪名。若威胁恐吓是故意伤害的准备工作,且严重的话,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注意的是,威胁恐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用电话、短信恐吓威胁他人,可能涉及《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如果情节较轻,公安部门可以对其拘留5到10天,并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500元;如果情节严重,将被拘留10到15天,罚款不超过1000元。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如果频繁实施且破坏了社会秩序,将面临5到10年的有期徒刑和罚款。
没有威胁恐吓勒索罪这一罪名,对于威胁恐吓勒索的,获得非法利益达到两千元以上的,一般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没有获得非法利益或没有达到两千元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