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
万伟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省抚州市的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金融学专业的经济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师从贵州省著名教授钟佳萍,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发表论文数篇。本律师曾在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中煤)担任法务经理职务,本律师当时负责的工作如下:(1)独立完成江西中煤诉某公司仲裁案(诉讼标的5000多万元)。(2)某系列案中,本律师与同事为公司节省近2000多万。(3)完成江西中煤与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诉讼标的2000多万元),本案胜诉。(4)参与江西中煤诉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公司赢得700多万的利息。(5)独立完成某某诉江西中煤劳务合同纠纷案、某某诉江西中煤劳动争议仲裁案等,为公司节省近10万元。(6)江西省人民医院红谷滩分院项目实习,了解大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在律所执业期间,参与多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刑事等案件,为客户挽回了大量损失。
咨询该律师非法拘禁的预备阶段,是指为了实施犯罪而进行筹备,例如选择拘禁的场所、准备工具、探查受害者的行踪等。在这个阶段,犯罪者虽然还没有直接拘禁他人,但已经暴露了犯罪的意图。由于还没有对他人构成紧迫的威胁,刑法对这个阶段的处罚相对较轻,甚至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预备犯,一般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所以对于预备犯在量刑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是,但是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1、犯罪的预备阶段;2、犯罪的实行阶段;3、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