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和违约金都是用来处理违约情况的,不过赔偿责任是为了弥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根据损害程度来定;违约金则是双方事先商量好的违约代价,很明确,也能预先知道。赔偿责任虽然能弥补实际损失,但很难精确计算;违约金就简单多了,按约定支付,很明确。
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违约导致的财产变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是因为相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的目的是让受害方回到合同履行时的状况。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对于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是否能够并行适用这一问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背景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违约金的确可以与损失赔偿共存。例如,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对违约金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违约金金额远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时,受损方即可通过追索实际损失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法律实践中,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现阶段并无明确规定可以同时适用。相反地,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约定,当任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按照具体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在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数额如何进行精准计算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