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
曾存钢律师,法学硕士学历,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方向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服务和刑事辩护。在合同纠纷、债权纠纷、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股权激励、知识产权、政企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办案金额涉及上亿元,很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同时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赢得了客户较好的评价。
咨询该律师大学生签银行合同后不去工作,一般不需付毁约金。按规定,入职前30日书面通知银行即可离职。试用期内则需提前3日告知。但如银行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或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大学生签三年工作协议后欲离职,应首选与雇主协商终止合同。协商时需注意:检查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否合法,北京规定违约金不超员工前十二月总收入; 完成离职交接并获取双方签字的交接单副本;确保取得退工单或离职证明的原件。
大学毕业生签了的三方协议毁约的话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会对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的生育造成一定的影响。签订了三方协议以后本人还没有正式到用人单位工作,不存在着用人单位给当事人提供专项培训的情形,所以不能让大学生支付违约金。
如果大学生三方协议上约定违约金,毁约的话则要按约定付违约金。如果还未毕业,学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不适用《劳动法》,只能和公司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而三方协议属于契约,受《民法》保护,不受《劳动法》保护,也就意味着可随时违约,也无需提早三十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