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赵越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于房屋买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事等纠纷领域,曾代理孙某与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肥某物流公司与刘某的劳动争议纠纷、王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戴某与陈某股权纠纷等,同时参与服务多家顾问单位,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1819人阅读
被继承人去世前的债务清偿有一定顺序。首先用法定继承所得的遗产去还债务,要是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得先按遗嘱和遗赠处理完,接着再用法定继承的遗产来还债务。要是遗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那就在有限的遗产范围内,按照债务的比例来清偿。
1644人阅读
妻子去世后,先看有没有遗嘱。要是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遗嘱来分配遗产。要是没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办。在法定继承里,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应该平均分遗产。但要是有生活特殊困难又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得照顾他们。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跟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可以多分点。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就不能分或者少分。
1983人阅读
财产继承的新法规在多个层面都有精准展现,特别是在法定继承这块。新规定清晰地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的顺序,而且这些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文的规定而有所变化。这些改变的目的是让财产分配做到公平合理,保障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新法规既重视家庭关系的和睦,又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以及公平的原则。
1918人阅读
在合法的范围内,财产的所有者有权利通过合法的方式来指定特定的人继承自己全部或者部分的财产,这里所说的特定人士不只是法定继承人哦。就好比说,一个公民是可以立下遗嘱的,把自己的财产送给国家、集体、公共机构、非盈利组织或者是某个个体。这就是一种合法的财产传承方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