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外卖员有送货上门的义务。
外卖和快递是一样的服务性质,都应该送上楼。
根据相关要求,经营外卖的外卖员应当将外卖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如果是征得了收件人的同意的,那么可以放在双方
协商一致的地方。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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