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股权质押怎么处置资产

股权质押怎么处置资产

时间:2024.06.0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
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公司欠债股东转让股权怎么处理

    1371人阅读

    公司陷入财务困境、负债累累时,股东转让股权正常情况下合法有效。但原股东若未完全或仅部分履行出资职责就转让股份,需对公司未偿还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未实缴资本及利息。若新股东接手股权前已知情或应预见此情况,也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210人阅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协议在这些情形下可能无效:一方以欺骗或压迫手段签订致国家利益受损;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权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转让方隐匿公司重大债务致受让方不知情签约,就可能因违反相关规定而无效。

  • 股份转让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1862人阅读

    股份转让行为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将被视为无效。比如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转让的股份转让、转让方无处分权擅自转让均无效。此外,当事人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股份转让合同,都因违反规定被判无效。

  • 转让股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728人阅读

    股权转让行为在多种情况下可能被认定无效。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如国有股权转让特殊规定;未严格完成审批手续;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侵犯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却进行转让,这些情况都可能使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