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途径有哪些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途径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也即是由发起人全额认购并发行的公司所有股份来设立该公司,并不对广大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需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1、作为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要求;2、其认购或募集的股本金总额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额度,并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在股份发行和筹办相关事宜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4、具备完备的公司章程,其内容应当合法合规;5、拥有自身的企业名称,同时,还须建立起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需求的组织机构;6、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