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
王智慧律师,执业律师,专职律师。具有多年从业经验,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恪尽职守,以“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利益”为原则,秉承“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理念。执业期间,处理各类诉讼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法律实务有深入的研究。 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王智慧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联系电话:18526133920(微信同号)
咨询该律师孕妇流产或分娩享有不同产假: 1.孕期不满4个月,有15天假期;4个月以上人流,至少42天。分娩总计98天,可提前15天请假,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胎增15天。 2.生育津贴:有生育保险,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支付;无保险,由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工资承担。 3.医疗费用:参保生育保险,由基金承担;未参保,由单位支付。所有待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女职工怀孕不足四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四个月及以上享42天。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三个月以内享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享45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额外规定,如江苏省规定:不满两个月流产享不低于20天产假,两个月至三个月享不低于30天,三个月至七个月享不低于42天,七个月后引产享不低于98天。
我国法定产假为九十八日,产前可申请提前15日休息。难产可增加产假十五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增加产假十五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有此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可增15天。多胎生育,每胎增15天。孕期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晚育奖励已废除,按生育法规享受奖励。各地具体政策可能不同,需参照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怀孕不足四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四个月及以上享42天。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三个月以内享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享45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额外规定,如江苏省规定:不满两个月流产享不低于20天产假,两个月至三个月享不低于30天,三个月至七个月享不低于42天,七个月后引产享不低于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