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赛男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执业十余年,为1000+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对于各类离婚、继承案件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涉外婚姻家事案件。性格平易爽朗、坚毅执着,办案干脆利落、灵活机变,深受当事人青睐,结案后经常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和感谢信。 在办案过程中,能够抓住各方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运用“诉讼+谈判”双管齐下的策略,推动问题的快速解决。曾代理办理过财产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得70%财产;代理过涉外离婚案,当事人婚后长期异国分居,调解助双方解决孩子抚养和房产分割事宜。 重视婚姻家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探讨,加入中国法学研究会,参加相关的法律论坛,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实务操作。参与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相关数据和经验参考。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特聘讲师,赴老年大学开展为老法律服务,深入社区开展普法讲座,积极参与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积极投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普法节目录制,为社会民众普及法律。
咨询该律师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方可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关于夫妻间分居多长时间即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相应法律条款。然而,如夫妻双方因情感不合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期限,将成为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考量因素之一。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夫妻间因为感情破裂造成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的期限;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那么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批准当事人离婚要求。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产生的"分居"之理解,绝非仅仅将其解读为单纯的居住分离。关于分居的界定,我们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的相关定义。分居是指由于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和,双方选择分开居住,夫妻之间不再共同生活,也不再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其中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进行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怀、互相扶持等。
分居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取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有书面协议,明确了财产的归属,那就按照协议处理。分居时,个人劳动所得,比如工资、奖金,还有通过合法继承、赠与,明确归个人的财产,都视为个人私有财产。
夫妻分居两年,调解也没用,法律会同意离婚申请。但这不是唯一条件,还得考虑婚姻其他方面。分居得是因为感情冲突,而且得连续不断,才能作为离婚的考虑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破裂,而不是因为职业发展等外部因素。分居两年只是一个重要参考,而不是唯一决定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分居期间的感情状况、双方的态度等。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尽量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分居期间感情状况的证据,以增强自己的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