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执行没收保证金措施时,需严格遵循程序,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查,然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这一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审批权力等同于决定交纳保证金的权限。
关于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及《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前者规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者,公安机关可采取扣留保证金、要求重新支付或提出保证人等措施。后者要求决定机关提供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经县级以上执行部门审核后执行,并根据反馈决定是否没收。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没收流程。
支付订金后,即便无收款凭证,仍可申请退还,但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据。交易完成后,订金转为交易款或返还。若支付方违约,订金不退;若接收方违约,需按约定双倍返还订金。双方应遵守此规定,确保交易公平、透明。
违法所得因其取得途径非法,必须依法予以没收。犯罪嫌疑人虽占有这些财物,但法律上并不享有所有权。因此,追缴或退还违法所得具有法律依据。即便获取方式违法,亦不能赋予非法财产法律上的所有权。
关于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及《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前者规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者,公安机关可采取扣留保证金、要求重新支付或提出保证人等措施。后者要求决定机关提供书面意见和证据材料,经县级以上执行部门审核后执行,并根据反馈决定是否没收。公安部颁布的《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没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