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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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指依法有权要求债务人实施或不得实施特定行为的个人或主体,通常源于欠款关系。如借贷中,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相对地,债务人则需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简言之,债权人拥有索偿权,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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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恶意逃债证据包括: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记录(如房产车辆过户、异常转账);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的文件与证言;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方知情的证据(如合同、录音);及勾结损害债权人的伪证(假债务凭证、虚假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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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特定条件下可中止。如债权人催讨、债务人同意履行、或债权人起诉/仲裁,时效中断重计。遇不可抗力等障碍致无法行使请求权,障碍消除后六个月内,时效视为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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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引发的诉讼中,诉讼主体通常为新债权人,其基于合法转让取得原债权人权利,成为适格原告以维护权益。但新债权人需充分举证债权转让的真实合法性,以确保其诉讼地位与诉求获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