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超律师事务所
浙江国超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4月25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 律所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将企业经营管理与法律完美结合,旨在帮助企业家及个人解决日常生活和经营中的法律疑难。 开业以来,承接案子涉及民事诉讼、经济诉讼、刑事诉讼等领域,切实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收获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电商侵权商务谈判、知识产权维护、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关系、婚姻家庭等。 新型服务模式:企业管理顾问+专业法律顾问+执业律师+品控监管的服务模式,服务更主动、更专业。
咨询该律师未领取结婚证书的配偶因疾病离世后,赔偿金应如何分配没有。在相关法律条例中明确指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离婚,而无过错的一方则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首先是严重违法行为例如重婚;其次是非法同居;再者是家庭暴力行为;此外还包括对家人进行极度残忍的虐待和遗弃;最后是存在其他严重过错行为。
未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要彩礼,对方拒绝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理由如下:彩礼理论上属于附条件赠与,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则实现赠与的必要条件不成立,彩礼仍然属于给付彩礼一方财产,其有权收回个人财物,因此可以直接索要,对方拒绝归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如果是礼金属于男方给的彩礼的,对于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按照法律规定,这是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不属于彩礼的,法律没有做规定,正常情况下是当事人自行处理。
男女双方可以协商退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