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顾梓尧律师,现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多家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曾办理过上亿标的案件,擅长的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追债和保理综合法律实务、民商事综合法律实务、劳动法律顾问及劳动争议、行政综合法律实务、婚姻家事及继承实务等。顾梓尧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坚持严谨、求证、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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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要是欠着钱不还,咱就能按照法律的要求,去法定的机关申请让他们强制执行。这个申请的时间限制是两年哦,具体怎么算呢,得依据法律文件里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生效日期来。要是对方没按时把钱还清,咱可以通过打官司把债务要回来,等判决生效了,再去申请司法执行。要是对方还是不履行义务,咱还能申请一些强制的执行措施,比如把他们的财产查封、扣押或者拍卖掉,这样就能保证咱的合法权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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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权人呀,就是那些对公司有债权,能让公司还钱的人、单位啥的。通常呢,有这么几类债权人。像给公司放贷的银行这些金融机构啦,给公司供东西或服务却没拿到钱的供应商呀,还有公司发债券的那些持有人呢,以及因为侵权或者别的啥原因对公司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个人或组织。比如说,A 公司向 B 银行借了钱,那 B 银行就是 A 公司的债权人;C 公司给 D 公司供了原材料,D 公司还没给钱,C 公司就是 D 公司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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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后,债务承担有这些原则哦。公司得用全部财产来还债务,要是财产不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认购股份担责。在清算时,清算组得按法定程序清理公司财产,编资产负债表等,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还有哦,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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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呀,总公司要是替分公司承担了债务,到底能不能追偿得具体情况具体看。要是分公司在经营时故意搞事儿或者有重大过失才导致债务出现,那总公司承担完债务之后,就可以去找分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追偿。可要是债务是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并且分公司没啥过错,那总公司一般就很难去追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