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顾梓尧律师,现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多家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曾办理过上亿标的案件,擅长的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追债和保理综合法律实务、民商事综合法律实务、劳动法律顾问及劳动争议、行政综合法律实务、婚姻家事及继承实务等。顾梓尧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坚持严谨、求证、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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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股东退股的权利得综合着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看。不能简单地说有债务股东就不能退股啦,这可不是由单一的债务因素就能决定的。要是股东想退出,一般可以通过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别人,或者让公司把自己的股权回购回来这种方式来实现。到底用哪种退股方式,得按照相关的法规以及公司章程里面的规定来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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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是还不上债,一般不会直接把法定代表人给拘留了。不过要是法定代表人故意把资产转移走啦,或者偷资金,又或者躲着债务不还啥的,那可就有可能得承担法律责任啦,像被拘留这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哦。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来说呀,那些营利性的法人,它的出资方可不能随便乱用自己的权利,去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方的权益,要是这么做了,就必须得承担民事责任。同样的道理,也不能借着法人的独立地位和出资方的有限责任,就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要是做了这种事,那可就得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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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务主要涵盖这几种类型。合同之债呢,就是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因为签了合同而形成的债务啦。侵权之债呢,是公司做出了侵权行为,让别人受到了损失,那公司就得承担赔偿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呢,意思是公司没啥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却为了不让别人利益受损而去管理事务,由此产生的债务。而不当得利之债呢,就是公司没合法依据就获得了不该得的利益,还导致别人受损了,这就产生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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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从而追讨公司债务。这就是说债权人能替公司去追债,要是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己的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妨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就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那么大,必要费用得由债务人承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也能向债权人主张。所以呀,公司债务的追讨可以借助债权人的代位权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