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关于合伙企业是否有权投资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探讨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由合伙企业来设立。
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的相关法律要求有哪些在设立合伙企业时,需达到如下几个基本要求:首先,该企业应有两位或以上的合伙人参与其中,并且所有的合伙人必须都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其次,各合伙人需签订一份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合伙协议;再次,该企业需要有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作为其运营资金;最后,该企业还应拥有自己独特的名称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所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囯现行立法条款,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需满足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必须满足有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且各方均应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各合伙人需协商并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再者,各合伙人应当按照法定要求进行资金投入;此外,还需要为所设立的合伙企业确立清晰准确的名称以及生产经营场所以供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最后,需遵循各项法定义务及监管要求,以确保合伙企业得以顺利成立运营。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法律要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限合伙企业应由二位或二位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位的合伙人共同设立,但在法律明确作出规定的情况下,这一数量限制可予以突破;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拥有一名普通合伙人;企业命名时则必须显著标注“有限合伙”之字样;而有限合伙人可以用各种形式的资金、物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物质财富来作为其投资资本;值得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不允许用劳动技能或服务来提供出资;作为参与者,有限合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按时全额缴纳所承诺的出资款项;若未能按时足额履行此项职责,他们需要承担的就是补充缴纳的义务,同时还需向其他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事项中,应当详细列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称号以及其认购的出资总额;最后,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运营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要求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他个人执行事务的报酬,以及报酬的计算和提取方式。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他们不直接涉及合伙事务的执行,因此不能以企业代表的身份在外部进行活动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