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在劳动者处于孕期且尚未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应解雇他们。对于怀孕期内的女性职工,我国法律提供了特别的保护措施。即便该阶段没有纸质形式的契约覆盖,只要实际劳动关系依然存续,那么相关劳动者的应有权利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因此,若单位在这个特殊时期选择辞退妊娠妇女,无疑将构成违法之举。
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雇主未经协商就单方面停薪留职,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是保障孕妇这类弱势群体权益的,严禁雇主擅自侵害。受到影响的员工有权维护自身利益,要求恢复薪资并继续劳动合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遭裁员或解职,孕妇可视为企业违法,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可获额外两个月薪资赔偿。若孕期员工无过失,应享特殊保护,不受辞退影响,并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孕期导致的就业关系调整或终止,按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六个月按此计算,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怀孕期间遭裁员或解职,孕妇可视为企业违法,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可获额外两个月薪资赔偿。若孕期员工无过失,应享特殊保护,不受辞退影响,并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因孕期导致的就业关系调整或终止,按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六个月按此计算,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