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
马良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曾在某大型企业担任法务工作多年,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人损赔偿、民商事纠纷诉讼及执行等案件。作为新一代律师,我们拥有更高的学历,经过了更好的法学系统学习,思维灵活,大胆创新的办案理念以及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心。
咨询该律师当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有:双方可以基于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地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证明或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人社局进行投诉或请求调解;如果以上渠道都没有效果,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要是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退休后,劳动者转为服务合同下的平等劳务关系,非劳动法规调整。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受损,按过失责任原则分担。工伤认定不包括劳务关系,执行职务伤害赔偿参照一般侵权责任标准。
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劳务合同。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