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喻博律师2003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法学专业。上海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破产委员会委员。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曾任职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新入监犯监狱。2017年辞去公职,从事律师职业。执业以来,工作领域涉及破产、婚姻、继承、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业合同、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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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得满足这些主要要求:一是企业或个人没法还清到期的债务啦,而且资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或者明显没啥清偿能力咯。二呢,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申请,还要把相关的财务资料和证据都提交上去。像企业的话,可能还得经过一些内部的决策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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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公民没办法自己去申请破产呢,这是因为个人破产制度在咱们国家还在摸索阶段呢。不过深圳可厉害啦,已经抢先开始实行个人破产制度啦,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因为一些无法抗拒的原因而陷入财务困难的信用主体,让他们能重新开始生活,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平衡各个债权人的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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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是破产了,还钱得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先得把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对大家都有好处的债务给结清了。然后呢,要优先把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这些给还了。接着再还社会保险方面的费用以及税款。最后才处理普通的破产债权。整个还钱的过程必须得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走,这样才能保证大家都能公平、公正地得到应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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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整这一过程中,是有可能涉及到纳税事宜的。在重整期间,企业开展的某些经济活动,是需要履行纳税义务的。像资产的变卖处理、债务的免除或者重新组合,以及新的投资引进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引发纳税。然而,到底要缴纳多少税,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像是企业所处地区的税收相关政策,以及重整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和涉及的经济活动的类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