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的填写"申请单位全称"耍与申报单位公章上的全称一致."产品名称"一栏,必须填写申报产品的商品名。产品名称须采用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必须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特性、性质、特征。"产品特点简介"主要填写产品的营养特征。
1、申请人条件: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国家强制要求的相关资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必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2、认证程序:认证申请。文件审核(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等。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时间从通过认证获得证书当日算起,期满后,生产企业必须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获得通过才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同时更改标志上的编号。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