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退还彩礼需要符合一定条件: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文静律师,上海知名高校硕士学位,专长于婚姻家事、刑事和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案件成功经验,获得当事人好评。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疑难复杂问题。同时,王律师担任多家内资、外资公司及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股权激励、股权纠纷、投资并购等领域经验亦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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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请求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如为婚前赠予,则视为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男女双方需进行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婚前父母赠予的财务属子女个人财产,享有完全所有权和支配权。如需公证,应遵循相关公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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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自行购房是否属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女方婚前全款购房,属个人财产;若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女方名下,可协商或判归女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按出资比例登记,则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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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兄弟共有房产分割,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解决。协议分割需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可约束第三方。诉讼分割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分割将终结共有关系,二是原告需有合法要求。所有产权人应参与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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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男方婚前按揭买房、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个人还贷,除非双方书面约定,否则房产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但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家庭共有财产。其次,男方婚前买房、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仍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书面约定,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女方可获合理补偿。最后,男方婚前全款买房,无论是否登记双方名下,均为其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