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超出试用期之外而遭解雇的情况下,是否可申请赔偿试用期内解聘员工是否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辨析与判断。若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公司所设定之录用条件,雇主得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责任。反之,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无缘无故遭到解雇,其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根据相关行政处理执行规定,若行政机关处理该事项已经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则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将不会被再次接纳。关于超过时效的情况共有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法律文书已经正式颁布并且生效之后,对方相应地没有履行其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间内拒绝执行。针对这一类情况,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超龄退休人员通常无法申请工伤保险,因为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雇主的关系往往从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这种转变使他们不再符合工伤保险的参保资格条件,即不再属于劳动法保护下的劳动关系范畴,因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
因未及时申报事故伤害而面临法律困难,但这并非完全没有希望。需要深入分析未申报的原因,排除特殊情况。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以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雇主。在诉讼过程中,务必搜集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受伤情况以及所遭受的损失。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申请时效过期或认定程序复杂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困境。一般来说,很难按照标准程序获得认定。然而,由于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误可以不计入申请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雇主协商和解或提起民事诉讼,以追究单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