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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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律责任主要有这些:企业破产时,如果债务人把财产藏起来或者转移走,想以此躲避债务,还有虚构债务或者承认根本不存在的债务等行为,那他就可能要被法律追究。这些行为都是为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肯定不会放过这种行为,一定会严厉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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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还能继续存在呢。新的《企业破产法》里有个重组机制哦。就是针对那些还有维持价值和复苏希望的企业啦,要是利益相关方申请,在法院的主导下,把业务整合一下,债务调整调整,这样就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重新活过来啦。这个过程可能会对公司的治理、负债还有运营策略产生很大的影响呢,不过企业作为一个法律实体的地位是不会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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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时,赔偿顺序是这样的:首先把破产费用和那些大家一起受益的负债给还了。接着呢,要给员工发工资、发补贴、给福利,还要把他们应缴的保险费用也交了。然后呢,把欠的社会保险和税款给还清。最后才去处理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这样的顺序能保障各方的利益,让破产清算过程更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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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依照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应当按照比例分配。因此,即使公司破产,依然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追讨债务。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并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所有债权,债权人可能只能按照债权比例获得部分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