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共产党员,曾在中院工作,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栏目调解嘉宾。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阅人无数,洞悉人性,多谋善断,虑无不周,识时通变,出奇制胜。
咨询该律师若首顺位继承人表示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则后续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获准继续承接这份遗产。所谓继承,即是依照现行法律或遵循已有的遗嘱,遵从法定程序,将被继承者的各类权利及义务,以及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权利进行转移和交接。依据我国《民法典》中明确的陈述,当遗产继承正式启动之后,均会首先由首顺位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
在个人拥有负债状况下,仍可选择放弃应得的遗产。遗产继承权作为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民事权益,个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此种权益来接受其依法应继承的财产,同时亦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舍弃此一权益。因此,在法律语境中,放弃继承这一行为被称为“放弃遗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继承权放弃协议能否被撤销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并非不可改变,然而其时效性非常重要,必须注意的是,这一变动应当早于遗产处理决策宣布之前发生。在遗产处理程序启动之后,一旦选择了放弃继承,则该继承人便无法再次参与遗产分配。然而,倘若在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决议之后,在财产分配进行前又决定撤销该项决定,且已获得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明确批准,那么便可视为这种反悔。
监护人不能随便放弃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涉及人身权益,需要受到尊重和保护。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最大利益,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放弃会带来显著的好处,否则不能擅自决定。
放弃继承权时,委托公证处处理是个不错的选择。咱得按公证处的要求来,准备好各种法定文件,保证每一步都合法合规,这样弃权决定才有效力,公信力也高。找专业机构处理,能保证权益转移合法、透明,还能减少纠纷风险,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