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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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限需综合判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正式工作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可随时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也有多种状况,无过错劳动者时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月薪资解除,劳动者有法定过错可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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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商定续签。到期未续签但员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超期需付双倍工资补偿,超一年视为达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应重视续签,员工发现单位未及时续签要沟通或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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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若雇佣单位未及时磋商续约视为自动终止。雇主有责任提前表明不再续约意愿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服务时长,满一年付一月薪资),劳动者不愿续签则雇主无补偿义务。无论哪方决策都要书面告知并处理好交接,此情况不存在“辞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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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劳动合同有几种约定内容常被视为无效条款,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低薪、限制工会活动)、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如工伤概不负责)、欺诈威胁下签订更改条款、违反试用期规定、违反违约金设定原则(除特例),合同约定应遵循立法规定保护双方权益。